混凝土工國家職業標準 | ||||||||||||||||||||||||||||||||||||||||||||||||||||||||||||||||||||||||||||||||||||||||||||||||||||||||||||||||||||||||||||||||||||||||||||||||||||||||||||||||||||||||||||||||||||||||||||||||||||||||||||||||||||||||||||||||||||||||||||||||||||||||||||||||||||||||||||||||||||||||||||||||||||||||||||||||||||||||||||||||||||||||||||||||||||||||||||||||||||||
1. 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混凝土工。 1.2 職業定義 將混凝土澆筑成構件、建筑物、構筑物的人員。 1.3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1.4 職業環境 室外,常溫,有噪聲。 1.5 職業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有較強的空間感和計算能力,有準確的觀察分析、推理判斷能力,手指、手臂靈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畢業。 1.7 培訓要求 1.7.1 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于75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于50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于300標準學時。 1.7.2 培訓教師 培訓初、中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培訓高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 培訓場地設備 標準教室及必要的機械設備和工具的技能訓練場所。 1.8 鑒定要求 1.8.1 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 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從事本職業學徒期滿。 (3)連續從事本職業2年以上。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1.8.3 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 1.8.4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的配比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于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的配比為1:5,且不少于3名考評員。 1.8.5 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為 100~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為 180~300 min。 1.8.6 鑒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備能滿足技能鑒定所需要工具和設備的專用考場進行。
2. 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 (2)遵章守紀,安全生產。 (3)尊師愛徒,團結互助。 (4)勤儉節約,關心集體。 (5)鉆研技術,勇于創新。 2.2 基礎知識 2.2.1 建筑材料知識 (1)砂、石子的種類、性能、適用范圍。 (2)水泥的種類、性能及適用范圍。 (3)攪拌混凝土用水的基本要求。 2.2.2 房屋構造知識 房屋建筑與構筑物的組成。 2.2.3 混凝土基本知識 (1)混凝土的分類和特點。 (2)組成混凝土的材料。 (3)混凝土的技術性能。 (4)混凝土級配的一般知識。 (5)混凝土拌制的一般要求。 2.2.4 混凝土工程的冬期、雨期施工知識 (1)混凝土結構工程冬期施工。 (2)混凝土結構工程雨期施工。 (3)冬、雨期施工的安全技術。 2.2.5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勞動法的相關知識。 (2)安全法的相關知識。
3. 工作要求
本標準對初級、中級、高級的技能要求依次遞進,高級別包括低級別的要求。3.1 初級
3.2 中級
3.3 高級
4. 比重表
4.1 理論知識
4.2 技能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