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國家職業標準 | |||||||||||||||||||||||||||||||||||||||||||||||||||||||||||||||||||||||||||||||||||||||||||||||||||||||||||||||||||||||||||||||||||||||||||||||||||||||||||||||||||||||||||||||||||||||||||||||||||||||||||||||||||||||||||||||||||||||||||||||||||||||||||||||||||||||||||||||||||||||||||||||||||||||||||||||||||||||||||||||||||||||||||||||||||||||||||||||||||||||||||||||||||||||||||||||||||||||||||||||||||||||
1. 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防水工。 1.2 職業定義 使用工具和機具,對建筑物、構筑物的防水部位涂刷、攤鋪防水材料的人員。 1.3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1.4 職業環境 室內,室外。 1.5 職業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學習能力,較強的空間感和計算能力,準確的分析、推理、判斷能力,手指、手臂靈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畢業。 1.7 培訓要求 1.7.1 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訓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于24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于28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于240標準學時;技師不少于180標準學時。 1.7.2 培訓教師 培訓初級、中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培訓高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3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 培訓場地設備 理論知識培訓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培訓場所應為具有相應的設備和必要工具、通風良好、安全設施完善的場所 1.8 鑒定要求 1.8.1 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 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從事本職業學徒期滿。 (3)連續從事本職業2年以上。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l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技師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1.8.3 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技師還須通過綜合評審。 1.8.4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的配比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于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的配比為1:5,且不少于3名考評員。 1.8.5 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為 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不少于 120 min。 1.8.6 鑒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場所為標準教室;技能鑒定場所應為具有必備的設備、通風良好和安全設施完善的場所。
2. 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 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熱愛本職,忠于職守,自覺履行各項職責。 (2)工作認真負責、嚴于律己,吃苦耐勞。 (3)尊師愛徒,團結互助,主動配合。 (4)勤儉節約,關心企業,加強管理。 (5)鉆研技術,勇于創新,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和操作能力。 (6)堅持安全、文明生產。 2.2 基礎知識 2.2.1 識圖知識和房屋構造基本知識 2.2.2 常用防水材料知識 2.2.3 常用工具、機械知識 2.2.4 卷材防水施工知識 2.2.5 涂膜防水施工知識 2.2.6 防水工程滲漏防治知識 2.2.7 安全生產知識 2.2.8 有關的法律知識 (1)建筑法的相關知識。 (2)環境保護法的相關知識。 (3)勞動法的相關知識。
3. 工作要求
本標準對初級、中級、高級、技師的技能要求依次遞進,高級別包括低級別。3.1 初級
3.2 中級
3.3 高級
3.4 技師
4. 比重表
4.1 理論知識
4.2 技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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